综合指导全市各类学生资助工作;管理和指导全市生源地助学贷款、中等职业学校、普通高中及学前教育助学金、高校奖、助学金等学生资助工作;负责接受和管理社会、团体以及个人捐资助学工作;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